歡迎於本網站進行交易,請您先行詳細閱讀以下約定條款(以下稱「本條款」):
本條款適用您於本網站進行訂購、付款或交易時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本條款目的,係為保護本公司以及您之權益。如您點選「我同意」或類似語意之選項、或於本網站進行訂購、付款、交易或進行相關行為,即視為您事先已知悉、並同意本條款之所有約定。
1. 除本條款外,本網站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上所呈現之資訊,包括交易條件、限制及說明等,亦為雙方買賣契約之一部分。
2.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即表示您提出要約、願意依照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載約定內容、交易條件及限制,訂購該商品或服務。您所留存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應立即自行上線修改,而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由,否認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
3. 在您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系統將自動經由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寄送通知,惟該通知僅係表彰系統已接獲您所下訂單,並不表示交易已完成或買賣契約已成立,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訂單之權利。如本公司確認交易條件無誤、所訂購之商品仍有存貨或所訂購之服務仍可提供,且無其他本公司無法接受之情形,本公司即安排出貨事宜,不另行通知,然您仍可於網站中查詢出貨資訊。倘交易條件有誤、商品無存貨、服務無法提供、或有其他本公司無法接受訂單之情形,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該筆訂單。
4. 若您完成付款後,發生本條款所指無法接受之情形,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本公司將於二個工作日內,取消交易,並將您所支付款項無息退還。若您選擇以信用卡支付價金、且以分期方式支付,則該等分期付款服務係由您信用卡發卡機構提供,分期付款之債權債務關係存在於您與信用卡發卡機構間,除相關網頁上有特別標示者外,您所需支付之利息及其計算方式、是否另有信用保險或保證人之設定或涉入等,均依照您與信用卡發卡機構間之相關約定內容定之,請留意查閱您與信用卡發卡機構間之相關約定。
5. 您瞭解並同意,雖然本公司將盡力維護相關資料之正確性,然本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方式保證所有出現於網頁上、或相關訊息上之資料均為完整、正確、即時之資訊。本網站內可能包含許多連結,這些被連結網站或網頁上之所有資訊,皆由被連結網站所提供,本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方式擔保其內容之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關於相關商品或服務之訂購數量上限,依各該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之記載。如網頁上、或相關訊息所標示之價格有誤,應依以下方式處理:
a. 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高,本公司只會向您收取較低之正確價格。
b. 若標示價格比正確價格低,本公司保留拒絕接受訂單之權利。
c. 若相關商品或服務之規格、圖片、說明、價格、或相關交易條件有誤,本公司得在您完成訂購程序後二日內,拒絕接受訂單。
6. 關於您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其運費之計算及負擔方式,依各該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之記載定之。
7. 您可依各該商品或服務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相關網頁所記載之方式、條件及限制,選擇您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之交付地點及方式。您所訂購之商品或服務,若經配送兩次無法送達,且經無法聯繫超過三天者,本公司得取消該筆訂單、並作該筆交付項目之退款,但您可能需負擔相關運送及稅務費用。
8. 您應自行負擔因出口商品所課徵,以及商品預定進口國所課徵之所有關稅、稅捐、稅金、罰金、處罰、損失及其他任何費用,並應補償本公司因該等出口及/或進口所發生之任何關稅、稅捐、稅金、罰金、處罰、損失及其他任何費用。您應負責取得必要之出口/進口許可證,及遵守各相關國家/地區之進出口法規與命令,並應負擔相關費用。如您未遵守前述之約定,本公司得取消該筆訂單、並作該筆交付項目之退款,但您可能需負擔相關運送及稅務費用。
9. 有關您於本網站所進行之所有線上消費及與該等交易有關之事項,您與本公司皆同意本網站將以電腦系統自動記錄相關電子交易資料,您亦可經由網路,於登入系統後自行查詢相關交易資料,如您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1. 除您所在當地法律另有規定外,退貨退款事宜皆依臺灣之現行法令規定進行。如臺灣法令有所修改,本公司將隨時調整退貨退款規範及程序,該調整於本網站公告或本條款變更時(較早者)起生效,任何爭議應於30天內提出。
2. 您所退回之商品,必須保持所有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於出貨當時狀態之完整性,如有實體發票,並應連同發票、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一併退回。
3. 若您將商品包裝毀損、封條移除、吊牌(或標籤)拆除、貼膠移除、將商品進行洗滌,致商品有毀損、滅失或未能回復原狀時,前揭情形可能影響您退貨之權益。
4. 您瞭解並同意,若因您要求退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5. 若您決定退貨且要求退款,在無特別情形下,原購買過程中所產生的手續費和交易費用將從退款金額中扣除。
6. 如果原始付款是透過電匯方式支付,則您將承擔與退款轉帳相關的所有銀行費用。
7. 本公司在收到退回的商品並確認其狀況後,將於 7-10 個工作天內處理退款,運費恕不退還。但若因產品缺陷而申請退款,您將無需承擔出境運費。
1. 本公司將確保本網站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但本公司不以任何明示或默示擔保您所上載或傳輸之資料將被正常顯示或處理、亦不擔保資料傳輸之正確性,如您發現本網站有錯誤或疏失,請立即通知本公司。
2. 本網站將定期備份資料,除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本公司不對任何資料之失誤刪除、備份錯誤或失敗負責。
1. 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約定之內容,如其全部或一部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不影響其餘約定內容之效力;經法院認定為無效或不構成契約內容之一部之約定內容,應依相關法令規定所允許之最大可能範圍內,為與原約定內容相符之解釋或補充。
2. 因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之約定內容所取得或可主張之權利,其行使或不行使,不影響依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所定其他約定內容所取得或可主張之權利之行使或不行使。
1. 您瞭解並同意,如將本網站、與其相關之權利義務關係及交易等契約移轉予第三人,則本公司之權利義務關係等,亦得一併移轉予該第三人承受、並由該第三人繼續提供服務。
2. 您瞭解並同意,如本網站因故依法或依約必須對您負擔賠償或補償責任,則本公司之賠償或補償責任,應以退還有爭議之該筆交易實收金額為賠償或補償責任之上限。
1. 您於本網站所進行之所有線上訂購、交易或行為,以及本條款及相關網頁上之約定內容,都以臺灣法令為準據法,但「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不在適用之列。
2. 所有因您於本網站進行線上訂購、交易或行為,以及因本條款或相關網頁上之約定內容所發生之糾紛,如有涉訟,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外,都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